商標轉讓合同的模板是什么?
商標轉讓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與被委托方成都米馬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友好協(xié)商,就委托購買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目標商標基本信息如下:(以商標注冊證記載的信息為準)
品牌名稱
注冊號
模式
有效期
商品/服務的批準使用
價格
二.目標商標轉讓價格:人民幣(大寫:)[(含商標聲明公證費),目標商標購買交易服務費:人民幣(大寫:),目標商標以轉讓費形式報商標局,共計人民幣(大寫:)。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天內向乙方支付商標購買預付款人民幣(大寫:)(以乙方指定的賬戶為準)
三.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
賬戶類型
開戶銀行
帳戶名
帳號
四.甲乙雙方關于轉讓標的商標的協(xié)議:
1.乙方應在收到購買預付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到公證處辦理商標轉讓公證。公證后,乙方應掃描相關內容并發(fā)送給甲方確認。
2.甲方在收到商標注冊證掃描件和公證書掃描件(以乙方指定賬戶到帳為準)后2日內,將余款人民幣(大寫:)支付給乙方。
3.乙方收到余額后,應在個工作日內辦理必要的手續(xù)【1。商標轉讓申請書一式兩份(持有人已簽字);2.商標轉讓委托書兩份;3.商標使用授權復印件兩份(持有人已簽字蓋章);4.商標注冊證書原件一份;5.聲明公證書原件一份;】寄給甲方,由甲方簽字蓋章,并將資料和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式兩份寄給乙方,并報國家商標局辦理商標轉讓和過戶手續(xù)。
4.如果甲方未能及時支付最終款項,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已交付的相關材料,并通知權利人取消商標聲明轉讓公證,同時要求甲方賠償相關損失。
動詞(verb的縮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及時獲取商標轉讓和所有權轉移過程中的信息,并有權要求乙方處理和協(xié)助商標轉讓過程中的相關事務。
2.甲方應支付本合同所述費用,并提交轉讓所需的相關材料,配合乙方辦理商標轉讓的相關事宜。
不及物動詞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轉讓商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乙方保證轉讓的商標沒有第三方權利人。如商標被許可、質押或凍結,乙方必須如實告知甲方.合同生效后,目標商標持有人不得使用、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或轉讓該商標給第三方,除非合同終止。
七.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轉讓標的商標的申請未獲國家商標局批準,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返還人民幣(大寫:),合同終止。
八.商標局出具目標商標核準轉讓證明后,乙方應及時寄送給甲方,甲方收到目標商標核準轉讓證明后,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傳真件或掃描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委托事項完成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X.甲乙雙方自覺遵守本合同內容,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zhí)一份,乙方執(zhí)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協(xié)商解決